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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机构办公电话和地址

单位名称:城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后南街12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9225628 负责人姓名:谢柏军 职能职责城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文化旅游委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五)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体育方面的执法职能。 (七)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 (八)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县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一)综合科(挂法制科牌子)。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违法案件的审查和督办;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应诉;有关信访、投诉报事项的受理。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联系指导有关乡镇(街道)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案卷评比,资料归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宣传贯彻文化执法法规、规章,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承担文化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网络文化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文物保护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权限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联合执法。 (三)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宣传贯彻执行旅游法规、规章,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对全县旅游市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和领队服务行为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旅游经营者(除旅行社外)经营行为及其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体育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宣传贯彻执行体育法规、规章,维护体育市场秩序。承担体育方面的执法职能,对体育市场的监管,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体育彩票销售、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