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保密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监督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依据相关规定,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43060 ; 传真:010-69041694
(二)产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科)。
组织拟订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推进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推进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拟定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排查治理隐患。
落实本市基础与新材料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
落实本市装备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落实本市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发展战略,负责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发展,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
落实本市汽车与交通设备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弓}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弓l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推进汽车及零部件物流等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落实本市都市产业、食品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食品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统筹协调食品加工基地建设。指导协调食品产业的技术开发、装备更新、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落实本市生物与医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弓I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落实中药产业促进政策。
落实本市电子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弓I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推进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负责本区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运行的服务保障。指导军品科研生产单位的国防科技基础工作。 负责指导本区军民两用产业融合发展工作。贯彻落实航空航天及配套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的促进政策。协调推进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
联系电话:010-69043927 ; 010-69044615
(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拟定物流业促进政策和措施。推进落实服务中央在密企业的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中央在密企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
负责镇村产业监测、统计和运行综合分析。
负责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高效循环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拟定工业节能节水标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污染扰民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21714
(四)企业服务管理科。
贯彻落实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承担相关事项的受理、转办、督促、送达以及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本区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市级层面核准、备案项目的,负责转报市经信局;
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开展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落实相关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措施。
负责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镇村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镇村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中小企业、镇村企业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区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负责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工作。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发展和“一村一品”建设。指导镇村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组织开展镇村企业人才培训。
联系电话:010-69045744 ; 010-69055586
(五)信息化管理科。
指导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工业与信息化融合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相关试点示范工作。
负责协调本区基础电信运营商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等专用通信网的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区各行业、各部门专网建设。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密云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指导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组织、协调、指导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各领域的社会诚信体系。
贯彻落实本市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等工作。
配合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处理涉及无线电安全重大事件的相关事项。协调相关考试的无线电保障。
统筹本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对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性审查工作。
统筹推进本区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指导电子政务大数据应用,促进管理、服务流程优化和简政放权,促进行业、企业大数据应用。
贯彻落实本市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以及大数据相关标准规范体系。负责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10-69071980
(六)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
承担机关干部管理、考核、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管理工作,组织干部培训。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45741
(七)机关党委(党建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承担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机关的信息宣传和法治宣传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43545
(八)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会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21323 ; 010-69042607
(九)信息中心。
负责密云区电子政务技术支撑、信息资源支撑和信息化软环境支撑,统筹信息资源管理,推进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整合及服务,促进电子信息资源应用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42356
(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
负责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及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落实,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我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我区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推动信用信息开放和应用;开展信用产品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组织开展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各领域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镇街(地区)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镇街(地区)和重点行业试点示范;组织实施工业与信息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推进相关试点示范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55880
(十一)节能与环保促进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工业节能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压减燃煤工作,推进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制定和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配合执法部门对落后产能依法实行整治,加快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工业污染企业;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推进清洁生产和实施绿色制造工程。
联系电话:010-69071015
(十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实市、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扶持性的无偿综合服务,逐步建立起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信用服务体系;调查分析中小企业现状,逐步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和专业化服务体系;配合外贸部门,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外向型发展服务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办好各类会议、论坛、互访、引智、展览和贸易洽谈会;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专业技术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和减轻企业负担等项工作的宣传、教育。
联系电话:010-690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