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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办理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明指南

事项名称 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明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名称 三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46030005637882XF
办理地点 三沙市永兴岛北京路2号办公大楼209/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80号 咨询方式 0898-6673075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方式 0898-12345,12315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即为即办件,特殊情形依据相关规定时限会有所不同。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办结。特殊情形依据相关规定时限会有所不同。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理现场次数 1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办理《海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明》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 互联网受理 ; 互联网办理 ;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网办地址 在线办理

设定依据

·《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并于工商登记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受理条件

自然人、法人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申请表 必要 形式:纸质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2 营业执照 必要 形式:纸质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必要 形式:纸质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4 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 必要 形式:纸质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5 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有权使用证明 必要 形式:纸质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申请人自备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6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工技术规范 必要 形式:纸质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申请人自备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7 质量安全承诺书 必要 形式:纸质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政府部门核发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注: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若共享不成功,则需要自行上传提交。

办理流程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环节办理期限 环节说明
1 受理 廖倩婧 科员 1个工作日
2 特别程序 廖倩婧 科员 10个工作日
3 审核 廖倩婧 科员 8个工作日
4 办结 廖倩婧 科员 1个工作日

收费内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无收费项

常见问题

1 需要哪些材料?
收取材料有:(1)营业执照复印件;(2)开办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有权使用证明;(5)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无食品安全标准的,提供食品原料、辅料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图、包装形式等加工技术规范;(6)质量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