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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和比例 南通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

南通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

南通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在什么平台备案?南通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和报销比例是多少?今天给大家分享下南通省内和省外临时和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以及医保报销流程和比例,来看看这份南通异地就医指南吧,内容仅供参考,以官方发布为准。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平台

1.南通市政务服务网

2.国家微信异地就医小程序

http://m.nt.bendibao.com/live/57249.shtm

备案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由本市医疗保险定点二级及以上医院(二级专科医院限专科疾病)出具的《南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申请表》(医生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

3、异地安置人员需转诊至居住地以外地区治疗的,转外就医证明须由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

4、异地急诊人员需转诊至就医地以外地区治疗的,转外就医证明可由经治医院出具。

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可登录“南通市政务服务网”,将以上相关材料上传直接办理。

备案条件

异地转诊(有转诊证明)

有效期限

一年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平台

1.南通市政务服务网

2.国家微信异地就医小程序

http://m.nt.bendibao.com/live/57249.shtm

备案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由本市医疗保险定点二级及以上医院(二级专科医院限专科疾病)出具的《南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申请表》(医生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

3、异地安置人员需转诊至居住地以外地区治疗的,转外就医证明须由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

4、异地急诊人员需转诊至就医地以外地区治疗的,转外就医证明可由经治医院出具。

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可登录“南通市政务服务网”,将以上相关材料上传直接办理。

备案条件

异地转诊(有转诊证明)

有效期限

一年

居民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1、提前备案登记,备案成功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2.社保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报销流程

备案后直接在异地定点医院刷卡结算。未能在医院直接结算,需到南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报销范围

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特殊病门诊统筹、住院医疗统筹、大病保险、特药待遇、城乡医疗救助等待遇。

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刷卡就医时,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可享受800元以内的门诊统筹待遇,医保基金按50% 的比例支付。

2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是指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诊断备案后,享受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专项门诊用药费用,按照单个病种1600元/年·人,两个病种2000元/年·人的限额,由居民医保基金按50% 的比例结付。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与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重复享受。

3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严重精神障碍(长期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肺动脉高压、恶性肿瘤(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含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患者需抗排异治疗的,经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备案登记后,医保基金在限额内按比例支付,或参照住院待遇支付。

图片

图源:摄图网ID:401778039

4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住院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1、提前备案登记,备案成功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2.社保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报销流程

备案后直接在异地定点医院刷卡结算。未能在医院直接结算,需到南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报销范围

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特殊病门诊统筹、住院医疗统筹、大病保险、特药待遇、城乡医疗救助等待遇。

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刷卡就医时,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可享受800元以内的门诊统筹待遇,医保基金按50% 的比例支付。

2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是指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诊断备案后,享受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专项门诊用药费用,按照单个病种1600元/年·人,两个病种2000元/年·人的限额,由居民医保基金按50% 的比例结付。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与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重复享受。

3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严重精神障碍(长期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肺动脉高压、恶性肿瘤(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含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患者需抗排异治疗的,经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备案登记后,医保基金在限额内按比例支付,或参照住院待遇支付。

图片

图源:摄图网ID:401778039

4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住院起付标准、